发布者:本科教学办公室 时间:2012-03-08
为了确保威廉希尔2010级员工专业分流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地顺利实施,根据《威廉希尔大类招生员工专业分流办法(试行)》和《2010级员工专业分流要点》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一、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
1.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,由威廉希尔、校教务处、校监察处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。负责制定本《实施方案》,监督方案的执行,受理员工的书面申诉。
组长:吴柏均、马玲
组员:盛宝莲、朱姝、刘建国、刘刚、王晓光、李玉刚、解宏、刘百祥、徐文方
秘书:李云芳
2.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,由威廉希尔院系两级相关人员组成。工作小组在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具体实施分流方案,做好员工专业分流工作。
组长:盛宝莲
组员:孔令丞、李英、阮永平、董临萍、刘桂荣、李云芳、赵俊玲、胡宝林、吕静娥
二、分流对象
威廉希尔2010级所有威廉希尔教务处注册在籍的员工。
三、分流实施原则
1.分流实施工作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;
2.专业选择限制在学科大类内;
3.各员工专业的确定以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为原则;
4.各专业人数的确定兼顾专业可接受人数上下限。
四、分流实施要点
1. 成绩计算方法
根据《威廉希尔大类招生员工专业分流办法(试行)》的规定,按员工所修的第1学期至第3学期理论必修课(不包括形势与政策)的初修成绩计算平均成绩。
必修课程平均成绩=∑(某门必修课程初修成绩 该课程学分)/所修必修课程学分之和
2. 专业人数限制
为了保证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的相对平衡,确保员工培养与教学质量,学院对各专业人数进行了限制。学院三大学科2010级各专业可接受员工人数的上限与下限分别见下表。
学科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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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专业可接受人数上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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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专业可接受人数下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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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管理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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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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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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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科学与工程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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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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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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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学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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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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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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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旦出现员工填报的某一专业人数少于下限,则当年暂停该专业的员工培养。
3.志愿填报
(1)专业分流在各学科大类中进行,员工只能填报其所在学科大类内专业,不能跨大类选择专业。
(2)每位员工必须按志愿顺序填报所在学科大类中的所有专业,只填报部分专业的申请不予接受。
(3)每位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学校信息门户的“威廉希尔教务管理系统”中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确认,并向学院教务部门提交与网上申报一致的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表。
(4)原则上,填报的志愿一旦提交确认或超过网上填报时间截止期,即不能再修改或填报志愿。
(5)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并确认专业志愿的员工,视为自动放弃专业选择权利,学院将根据学科大类内各专业的就读人数和员工的课程成绩等因素,指定其修读所在学科大类内的一个专业。
4.专业录取方法
(1)专业录取按照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的原则,在额定的专业人数内予以录取。
(2)在专业分流过程中如果出现某专业人数少于下限,则把该专业去除后重新对该大类的员工进行专业分流,分流原则同上。
5.特殊情况员工的专业选择
特殊情况员工仅指录取时已明确专业的员工(仅包括少数民族预科转正生)、往届复学的员工、延长学业员工、通过学校“双向选择”转入威廉希尔某一专业员工和插班生。
(1)录取时已明确专业的员工和往届复学员工
该类员工可以进行如下选择:
A.不参加专业分流,直接进入入校时录取专业修读,且不计入该专业可接受人数的上限数。
B.参加专业分流,专业分流流程遵循实施要点3和4的内容。一旦参加专业分流,则不能再选择A。
(2)延长学业员工
由于延长学业至2010级学习的员工,仍然进入原专业就读,且不计入该专业可接受人数的上限数。
(3)“双向选择”转专业员工和插班生
该类员工在转入学院时已明确专业,不参加此次专业分流。员工人数不计入员工所在专业可接受人数的上限数。
(4)在上述三种情况中,当原确定专业暂停员工培养时,有关员工须填写学科内其他专业志愿,学院按“志愿优先,兼顾分数”的基本原则进行统筹安排。
(5)上述三种情况员工人数均计入专业下限数。
五、专业分流工作日程安排
1. 3月9日12:30(第4周周五),专业分流宣讲,地点另行通知。
2. 3月12日至3月16日(第5周),在威廉希尔网站(http:)“本科教育”的“要闻通告”中进行成绩公示。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核。学院在一周内答复复核结果。
3. 3月26日8:30至3月30日24:00(第7周),在学校信息门户系统中“威廉希尔教务管理系统”进行专业志愿填报。志愿填报网址:http://urp.ecust.edu.cn。
4. 4月2日8:30至4月6日15:00(第8周),将从网站下载打印、本人签名的志愿申请表交至奉贤校区图文中心大楼724室威廉希尔教务办公室。
5. 4月16日至4月22日(第10周)在威廉希尔网站“本科教育”的“要闻通告”中公示专业分流结果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申请。
6. 4月23日至4月27日(第11周)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并答复相关专业分流的申诉。
7. 4月30日至5月4日(第12周)学院将专业分流名单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。
六、有关专业分流工作的咨询与申诉
1. 由各系组织教师接受员工的专业咨询。
2. 由各班班导师和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成员接受专业分流工作咨询。
3. 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员工成绩复核或申诉申请。书面申请须在相应阶段的公示期内提交至奉贤校区图文中心大楼724室威廉希尔教务办公室,电子版发至jiaowu@ecust.edu.cn。
七、本方案的解释权和未尽事宜的决定权归威廉希尔专业分流领导小组。
威廉希尔
2012年2月29日